[文章] “更好的奎文”诗词创作征稿启事(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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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20 | 回复0 | 2022-10-28 17: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推动诗词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山东诗词学会、潍坊诗词学会、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宣传部、潍坊市奎文区政协文史委即日起共同举办“更好的奎文”诗词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山东诗词学会
  承办:潍坊诗词学会
  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宣传部
  潍坊市奎文区政协文史委
  协办:潍坊市奎文区文联
  潍坊市奎文区作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在奎文区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或旅行过的爱好诗词的人士。请使用真实姓名投稿,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二)作品内容
  1.创作主题:讴歌、描绘奎文区聚焦“一二三四”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南强、中优、北兴”战略,奋力建设“更好的奎文”,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在改革发展、城市更新、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实事等方面“开新局、走前列”取得的巨大成绩,也可以结合奎文区红色文化、美食文化、人文风光、历史民俗等题材进行创作。倡导围绕现实题材创作,突出作品的时代性、人民性和艺术性。
  2.投稿要求:投稿作品为格律诗词、曲、赋,要求音韵准确,格律严谨。参赛作品为新创,每人限投十首以内。所有稿件请注明真实姓名、准确地址、电话等信息,并附上个人简历。不得一首作品多县(市、区)投稿,一经发现,所有投稿作品均视为无效投稿,并不再接受其参加由山东诗词学会举办的所有活动。
  三、评审及待遇
  1、此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费用由山东诗词学会统一负责。诗词曲赋由省诗词学会组织专家、教授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以匿名盲评方式进行评选。
  2、按作品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免费寄发。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奖金5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1%,最高不超过3名;
  二等奖奖金3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2%,最高不超过6名;
  三等奖奖金1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4%,最高不超过15名。
  3、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山东诗词公众号、潍坊诗词学会公众号、潍坊读书、奎文融媒等平台公布发表。征文作品将与采风等作品共同编辑成书,公开出版。
  四、投稿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联系人:陈延云:联系电话:。投稿邮箱:8216373dcg@sina.com
  3.征稿日期: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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