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第三届“福建省文学奖”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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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77 | 回复0 | 2022-10-28 15: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促进我省中长篇小说创作出精品、出人才,持续推动我省中长篇小说事业繁荣发展,2022年,福建省文联、福建省作协拟继续联合举办第三届(2019-2020年度)福建省中长篇小说双年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标准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体现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积极健康的思想内涵,反映高尚美好的精神追求;深刻反映新时代火热的现实生活和人民主体地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书写新时代山乡巨变等福建本土重点题材新气象。
  2.含有与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不可申报。
  二、榜项设置和奖励方式
  (一)榜项设置
  1.长篇小说双年榜:上榜优秀作品3部,上榜提名作品3部。
  2.中篇小说双年榜:上榜优秀作品3篇,上榜提名作品3篇。
  (二)奖励方式
  1.长篇小说上榜优秀作品奖金各5万元(含税),上榜提名作品奖金各1万元(含税);中篇小说上榜优秀作品奖金各2万元(含税),上榜提名作品奖金各5千元(含税);曾入选重点长篇文学扶持项目的作品,原则上需申报,如获评上榜作品,主办方将颁发证书,不再重复给予奖金奖励,且不占上榜名额。
  2.省作家协会在发展会员时将对入选作者给予优先考虑;
  3.入选作者将获得优先推荐参加鲁迅文学院培训班以及各级各类高研班、培训班、读书班的机会;
  4.在确定我省定点深入生活扶持项目、重点文学作品扶持项目的资助人选时,将对入选作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对象及范围
  1.在闽工作、学习、生活的文学创作者。
  2.2019年至2020年在国家正式批准出版发行、具有统一刊号的刊物或报纸上发表的长篇、中篇小说(以发表时间为准),或在国内各正式出版社(港、澳、台地区除外)出版发行的长篇小说(以版权页的首次出版时间为准),均可参加评选。
  3.每位申报者可同时申报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的评榜,但各只限申报一部(篇)作品;初评选出的入围作者原则上不重复。
  四、参评方法及评选程序
  (一)参评方法
  1.于2022年11月4日(以邮件寄出地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送交或快递至评奖办公室:(1)纸质版《第三届福建省中长篇小说双年榜参评表》《第三届福建省中长篇小说双年榜作者信息表》(在福建文艺网下载填写并打印)各一份;(2)符合评选要求的参评作品一式20份(长篇小说须提供原件;中篇小说须提供至少一份原件,其余若提供复印件需附刊物封面及目录);(3)作者身份证明一份(福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福建户籍、在福建工作生活的作者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在闽居住证复印件、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证复印件或其他在闽相关证明复印件)。
  2.在2022年11月4日前将电子版《参评表》《信息表》发送到省作协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小说双年榜+参评类别(长篇或中篇)+作者姓名。
  3.不符合以上投稿要求的作品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均不予退还。
  (二)评选程序
  1.初评:由福建省文学界知名人士组成专业初评小组,采用实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得票高者为初选作品。每个门类的初选作品为8-10篇。初评结果由专业初评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2.终评:从文学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9名专家组成终审评委阵容。终审评委通过集体研读、讨论等环节,按照评分规则采用实名制投票方式,评选产生入榜作家作品。
  3.最终上榜名单将在福建文艺网、“福建作家”等平台上公布。
  评审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作协,邮编:350025
  联系人:张文娟
  电话:0591-83704197
  电子邮箱:2029781992@qq.com
  附件:
  1.第三届福建省中长篇小说双年榜参评表
  2.第三届福建省中长篇小说双年榜作者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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