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法官因拖延解决诉讼程序而被停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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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28 | 回复0 | 2024-1-9 12: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法院诉讼行政庭批准了司法总委员会对一名无理拖延案件处理和解决的治安法官实施的暂停职务三年的制裁。 治安法官因在启动、处理或解决程序和案件或行使任何​​司法权力时疏忽或无理和一再拖延而受到制裁。  日的裁决表明,该违法行为对法院的正常运作以及被告获得有效司法保护的权利造成了“严重且应受谴责的后果”。 数据 治安法官接管塔拉戈纳第五初审法院两个月后,CGPJ 收到了塔拉戈纳律师协会院长寄来的一封信,其中对上述机构中堆积的案件提出警告。 法庭桌上有几份文件。(照片:埃菲社) 同样,从机构主要行政长官活动开始时的统计情况与2019年9月发生的情况之间的比较演变分析可以看出: 家庭法、行为能力和自愿管辖权案件的待决数量增加了 17%,从 729 件增至 857 件。

待处理文件的数量从 199 份增加到 272 份。 平均响应时间从平均 6.09 个月缩短至 7.59 个月。 待判决的数量从 10 件增加到 56 件,待决数量从 18 件增加到 14 件。 此外,参考司法机构的司法行政律师表示,治安 手机号码列表 法官没有使用向他提供的计算机系统,决议是手写的,因此始终必须由官员抄录。 ,大大耽误了办公室工作。 最高法院 现在,TS第三庭驳回了治安法官针对CGPJ的决定提出的诉讼行政上诉,并批准了对第3条规定的严重犯罪行为人的暂停职务三年的制裁。LOPJ 417.9。 具体而言,该规定将“在启动、处理或解决程序和案件或行使任何​​司法权力时无理且一再疏忽或拖延”列为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最高法院的门面。(照片:Eficiencia) 关于同时滥用权力的指控以及上诉人声称启动纪律档案是“预制的”,争议行政分庭坚持认为,这种言论“缺乏任何证据支持,超出了受制裁者的主观印象” 。法官。” 最后,关于制裁的动机和相称性,第三庭强调了证明所采取决定合理性的不同因素。特别是,“案卷中所反映的犯罪行为的持续性、其数量、目标范围以及以往事件的重复,给法院的正常运作造成了严重和应受谴责的后果,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根据我们高等法院的意见,“明显妨碍个人行使有效司法保护权和公共司法服务”,这些因素“加重了罪责,并有助于认识到其特征的更高程度的应受谴责”。 “罪行非常严重,他们证明所施加的制裁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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