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宜春市第39届谷雨诗会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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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78 | 回复1 | 2023-1-30 18: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谷雨诗风,让文艺走进群众贴近生活,促进我市文学与诗歌事业的繁荣与创新,宜春市第39届谷雨诗会拟于2023年谷雨时节在中国药都——樟树市举办,现诚向市内外作家诗人征稿,请各县(市、区)文联、作协组织好征稿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宜春市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樟树市委宣传部、樟树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樟树市作家协会
  协办单位:樟树市教育体育局、樟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樟树市融媒体中心、樟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必须以“中国药都·幸福樟树”为主题,围绕中医药文化、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好人文化、红色文化等方面进行精心创作,要求意境优美、形象生动、内容深刻、韵律鲜明,以诗意的笔触吟咏樟树的崭新风貌和人文历史,展现千年药都的人文底蕴和喜人变化。
  2.征稿的体裁:现代诗、格律诗词均可。
  3.来稿必须注明真实姓名与笔名、作者简介、详细地址、邮箱、电话号码等,并注明“宜春市第39届谷雨诗会”征稿字样。
  4.投稿须整洁规范,标题3号宋体字加粗,正文小4号宋体字靠左对齐。示例:标题-作者姓名-正文-作者简介-通信地址及电话。
  5.投稿邮箱:yczsswl@163.com,大赛办公室电话:联系人:何春燕。本次大赛从即日启动征稿,3月10日截稿。
  6.每位参赛作者以3首诗为限(其中一首必须是写与樟树市有关的内容),新诗每首不超过四十行,组诗不超过120行;格律诗词可用平水韵或新韵,但同一作品不可混用新旧韵。
  7.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文责自负。作者请勿重复投稿,否则视为无效稿件。
  8.各县市区文联至少组织投稿20首,对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承办方拥有集结出版、相关宣传等使用权,不再支付稿酬。
  9.本次大赛不收费、不退稿。
  三、奖项设置
  本次谷雨诗会将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均颁发奖金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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